滕州这一区域改造建设工程回迁上房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9-22 人浏览
目前,该区域营业房已具备回迁上房条件,经研究,组织实施选择营业房的被征收居民回迁上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三、回迁注意事项:请该区域被征收居民见此通知后,务必于2024年9月22日下午5:30前,持被征收人身份证、征收补偿协议、选房确认单等合法手续,到兴盟大道雅园小区南门136号营业房办理回迁上房结算手续。被征收人不能到场的,需持委托书、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、征收补偿协议、选房确认单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。
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者,自本通知下发之日,停发逾期临时安置补偿费,一切责任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。